close

         不知道你有否試過跟另一半分手數次後仍然復合?明明就知道彼此的價值觀相去甚遠;明明就知道彼此的性格有天淵之別;明明就知道彼此對愛情的看法無法磨合,但總是在一次又一次分手之後,因為經不起思念之苦而再次走在一起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沒有人能解釋為什麼,沒有人能證明這是不是愛情,只是,他們彼此都能夠肯定,對方就是自己在生命之中不願意丟低的那個人,那怕會經歷一千一萬次的離別,最終都不能把對方丟下。或許這就是命定,不需要原因,不需要理由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馮子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